2024年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流通环节销售农产品(蔬菜及鲜活肉蛋除外)的增值税税率为9%。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的免税政策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加工环节的优惠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加工后属于列举的初级农业产品范围免征增值税。
销售外购农产品、外购农产品加工后销售的,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初级农产品范围适用9%的税率,不属于列举的范围适用13%的税率。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优惠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制种企业的优惠
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可以视同自产农产品免缴增值税。
有机肥和滴灌带产品的免税政策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国有农用地出租的优惠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农村电网维护费和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的优惠
农村电管站以及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的其他单位,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优惠。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税负,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企业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降低税务负担,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