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期限

时间:2025-02-13 00:17:45 网络游戏

民事再审申请的期限原则上为 六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特殊情况

新证据: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伪造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文书变更或撤销: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执行异议:

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小额诉讼案件:

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再审申请期限的不变期间:

申请再审期限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综上所述,民事再审申请的时间限制为六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建议在申请再审前,仔细审查案件的具体情况,确保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