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培养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召开支委会会议
当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到新单位,或者培养联系人转出单位时,新单位或原单位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重新制定培养联系人。
做出支委会决议
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做出正式决议,明确新的培养联系人。
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变更培养人后,需要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
请示与批复
如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小组可以出具请示报告,报请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批复,然后完成培养人变更。
留存材料
变更培养人过程中,应留存相关请示报告、会议记录等材料,以备后续查阅。
填写相关表格
如果需要,可以填写《中共××支部委员会关于为入党积极分子××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的说明》等文件,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和新的培养联系人情况。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变更培养人的过程规范、透明,并符合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