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印物料的程序如下:
申请部门提前申请:
申请部门需要提前1—2日申请物料,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后续的印刷制作。
签字确认:
申请物料需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再交由总经理审批。
企划部发出印刷制作:
总经理确认后,物料制作申请会交由企划部,由企划部负责发出印刷制作指令。
设计并制作:
企划部负责设计并制作物料,设计以电子文档方式发给企划部,企划部负责人确认后,指定小组人员进行设计,并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
设计稿件由小组负责人带小样与申请部门沟通核对,申请部门确认无误后签字发出制作,审核确认时间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改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发送印刷方:
负责小组设计好的成稿发送给印刷方,并负责其后的印刷进度跟进和印刷物品的入库清点。
印刷制作工期:
一般情况下,物料制作工期为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制作时间会相应延长。
通过以上步骤,自印物料的程序得以顺利完成,确保物料按时按质完成并满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