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实施程序是指房屋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接受委托:
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调查摸底:
对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房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登记造册。
制订计划与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
评估:
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申办拆迁许可证:
会同建设单位向拆迁管理部门申办拆迁许可证。
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批准后,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
拆迁动员与咨询:
召开拆迁动员会,设立现场咨询点,向被拆迁人宣传政策并解答疑问。
发拆迁与评估通知书:
拆迁实施单位与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并发给被拆迁人拆迁和评估通知书。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评估报告书,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裁决与拆房:
对未达成协议的,申请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验收与决算:
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
资料移交与产权登记:
整理拆迁档案资料,并向相关部门移交,同时协助被拆迁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契税减免等工作。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