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通常包括以下四道程序:
前期准备阶段
确定尽职调查的原因和目的。
确认尽职调查所服务的交易模式。
确认被调查企业,避免遗漏或错误列入调查范围。
组建尽职调查项目组,并确定项目组成员及职责。
制定尽职调查方案,包括资产初步评估、目的、方法及具体步骤、人员分配、费用预算、时间表等,并提交上级审批。
调查阶段
初步评估不良资产相关数据,如债权规模、贷款发放时间、企业性质等,以确定尽职调查的参与人数、范围和时间。
阅档,核对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整理资料清单和索引。
访谈和实地调查,包括与标的公司管理者的会见,以及采集和分析相关材料。
尽职调查任务分配,明确任务要求、时间限制,并分配给项目组成员。
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
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并核查验证。
制作工作笔录,记录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要求对方作出声明和保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整理和归档所有文件资料,并制订工作底稿。
起草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与风险控制报告。
内部复核阶段
对尽职调查报告与风险控制报告进行内部复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正式的投资方案或交易文件。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尽职调查的完整流程,旨在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评估其投资价值和潜在风险,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