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评残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30 03:33:21 手机游戏

上海工伤评残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社保部门受理及认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果材料不完整,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在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在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申请材料提交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鉴定结论作出后15日内,及时送达给申请鉴定单位或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

鉴定结果

鉴定结束后,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应尽快自行提出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以便顺利完成鉴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