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种核定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填写表格后,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办理领购普通发票资格。
提交申请并审核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情况,核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种类、联次、版面金额。
领取审批结果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承诺的期限后,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发放核定通知书或发票种类变更通知书给申请人。
领用发票
票种核定通过后,纳税人可以开始领用发票。初次申请发票领用时,需填写企业增票资质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证,并将以上材料移交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审核批准后,签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许可证,税务机关将发票领入发票销售点去办理。
后续操作
如果申领的是纸质发票,待状态显示为配送中后打印发票领取确认单。
发票领用者需要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和要求进行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确保符合税务法规和制度。
银行开户
在电子税务局票种核定完成后,还需要去银行开户。
税务机关会给出一个发票领用者名称许可证,这个证件是发票领用者在开户时必须提供的。
发票领用者持发票领用者名称许可证和身份证件,到银行的客户服务部开立发票开具账户,并将税务登记授权书提交给银行并在账户上登记税务登记证号。
建议纳税人在办理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