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退赃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赃款赃物的移交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退赃方式
由犯罪分子本人主动退赃或者由犯罪分子的近亲属代为退赃。
法院处理
法院依法将赃款和赃物退赃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单位或者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从轻处罚
退赔赃款赃物可以从轻处罚,但是需要满足赃款赃物全部退赔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诈骗案件中,涉案人员有权自主选择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来申请返还相应款项。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已追回的赃款以及被告人所拥有的可执行财产,依照相关法规,将赃款按照原主属性进行明确划分,交还予合法持有者。
优先偿还
若现金诈骗所得金额不足以全额返还赃款,则需按照受害人数量进行均等分配;对于那些生活确实存在困难且急需资金的受害人,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先行偿还部分款项。
违禁品处理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综上所述,法院退赃程序是一个复杂且规范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旨在确保赃款赃物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