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锻炼的办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个人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交挂职锻炼的申请。
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挂职锻炼的基本条件,如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实践经验等。
审批与推荐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并推荐至挂职单位。
成立考核小组
挂职单位或组织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挂职干部的考核工作。
考核与评议
考核小组通过找群众谈话、挂职干部述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对挂职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撰写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根据评议结果撰写考核评议报告,并提出挂职锻炼的建议。
办理工作交接
挂职干部与原单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发放工资与人事关系
挂职干部的工作关系挂至挂职单位,由上级单位发放工资。
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挂职单位共同负责培养和管理,所在单位配合。
挂职总结与汇报
挂职期满前,挂职干部需填写《挂职锻炼总结登记表》,并与挂职单位进行总结汇报。
返回原单位与上岗
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返回原单位,并按期上岗。
建议:
在申请挂职锻炼时,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在挂职期间,应积极与挂职单位和原单位保持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个人情况,以便于后续的考核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