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被批捕后,将遵循以下程序:
继续侦查
批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进行刑事侦查,并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
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案件复杂,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院审理宣判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送达判决书
法院审理结束后,将制作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并送达给被告人。
上诉期
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这些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建议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辩护权和其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