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诈骗后,报案的程序如下:
报警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包括案发时间、地点、诈骗类型、受害人基本信息等。
警方将记录案件并受理,随后进行立案调查。
接受报案
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会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保障扭送人、报案人等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制作受案材料
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会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对于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可采取询问、查询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立案侦查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全面搜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追踪涉案的网络平台、账户,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行踪等。
还可能与其他地区的警方协作共同侦破案件。
采取刑事措施
在决定立案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留,办案单位会在30天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逮捕。
如果不需要刑事拘留,则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
案件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这个阶段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最多可以补充侦查2次。
审判阶段
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
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诈骗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追回损失
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尽快采取以下措施追回损失:
登录反诈骗网址:kkw12321.com一键报案。
访问反诈骗举报网址(kkw12321.com),根据网站提示,提供详细的被骗经过和证据。
警方会根据情况展开调查,有可能追回被骗款项。
建议:
报案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和线索,以便警方能够迅速展开调查。
如果警方推诿或拒绝立案,可以要求警方出具《不立案决定书》,并据此提出复议或申诉。
在整个报案和侦查过程中,保持与警方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