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按照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9 17:39:46 手机游戏

债权人会议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会议的召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集。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会议的决议

决议的方式: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在通过和解协议时,应当占这一总额的2/3以上。

决议的约束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决议的异议与撤销: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法的,可在该决议作出后7日提请法院裁定。

会议的通知

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会议的议事内容

宣布债权人会议权及其他有关事项。

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上述讨论情况进行表决。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债权人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以保障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