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的培养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向学生党支部或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班级或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教育包括吸收参加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定期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等。
定期考察和分析,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分析。
集中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接受党校培训。
确定发展对象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后,根据考察情况,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包括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
报党总支审定,并进行公示。
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
成为预备党员
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接受一年的考察,期间需定期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报系党总支审批,最终由上级党委审批。
持续培养和教育
预备党员转正后,继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参与党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
建议:
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学生党员的培养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培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党组织应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实际工作和社会实践,增强学生党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