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学校长的程序如下:
收集证据
保留所有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涉及犯罪行为,如贪污、滥用职权等,应收集相关财务记录、资金流向证明等证据。
确定起诉主体
一般情况下,学校作为法人主体,是主要的被告。
如果涉及个人行为,可以将涉事校长或其他相关个人列为被告。
准备起诉状
撰写起诉状,详细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造成的伤害等。
明确请求事项,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提交起诉材料
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
提交的材料应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适用)等。
法院审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
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证据交换、质证和辩论。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情况作出判决。
执行判决
如果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原告需要关注判决的执行情况,确保对方履行判决义务。
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保留所有证据的原始文件和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所有行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