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法院根据起诉书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立案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确认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立案通知
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此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送达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告知被告有关诉讼权利义务。
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庭前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会组织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促成双方和解,并确定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
法院在确定的时间公开审理案件,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意见征询、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部分。
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宣判方式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强制执行
如果被告在判决后仍未还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资产等。
建议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后,仔细阅读起诉状内容,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积极准备庭审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