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办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签收、登记、拟办: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签收和登记所有公文,包括上级来文和平件。登记内容应详细记录来文单位、时间、文件号、标题、份数、分送范围及初送拟办人等信息,并编收文流水号。
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相关领导阅批。
承办:根据领导阅批意见,秘书科及时将文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应在一日内转送。
催办、查办:对于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和督办件,原则上一周内办结。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和查办工作,确保按时限反馈办理情况。
立卷、归档: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应及时消号并将完整文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严格受理程序
案件线索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制度,确保线索及时报告、集中管理,不得私自扣压或搁置。
线索报送和转办:对重要案件线索,需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理,并及时报送或转交相关部门。
检查与督办:对转交下级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线索,要加强检查,跟踪督办。
严格初步核实(初步审查)程序
核实条件:对反映涉嫌违纪且线索具体的问题,必须进行初步核实。
审批程序:对涉嫌违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结果处理: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对有违纪事实且需追究责任的问题,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对反映问题失实或诬告陷害的,应按规定说明或澄清。
严格立案和调查程序
立案审批:所有案件的立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守审批时限规定。
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向被调查单位和人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严格审理程序
审理文书:包括受理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联系方式确认书等,确保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卷: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发出调卷函调阅相关案卷材料。
审查材料:通过阅卷笔录、调查核实等方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
严格处理和执行程序
处理结果: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执行:确保处理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并跟踪监督执行结果。
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移送程序:对于涉嫌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定期分析和上报
办案情况分析: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每季度对本地区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办件的规范、高效和公正,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滥用职权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