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办案程序是指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专门办理的一系列流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有效处理。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未检办案程序:
案件受理
未检科受理上级院交办或公安机关移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系统自动轮案后,内勤需在一日内将案件材料交付承办员额检察官。
权利义务告知
确定承办员额检察官后,该检察官的检察辅助人员应于三日内生成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社会调查
承办人应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社会调查,以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情况。
心理疏导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应对案件带来的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
讯问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前,需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若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则应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
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
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案件审查
承办人承办案件,一般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15日内审结,普通案件和较复杂案件不超过30日,重大疑难案件和特殊案件经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可以延长半个月。
承办人对于已经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报分管检察长审查,其结果应当写入审查报告。
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
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在一定期限内,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够遵守规定,则不予起诉。
不起诉与帮教
若决定不起诉,需进行不起诉决定书的书面告知,并进行帮教考察。帮教考察旨在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新融入社会。
犯罪记录封存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避免对其未来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判决与执行
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依法进行判决,并在判决后执行相应的刑罚。
通过以上流程,未检办案程序旨在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框架内得到特殊保护,同时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