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解除申请
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或执行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说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义务的情况。
审核解除条件
办案单位会对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制作法律文书
如果符合解除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撰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宣布并签字
办案人员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退还保证金
如果取保候审是以保证金形式提供担保的,办案人员还需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银行领取保证金。
通知相关人员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将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如果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务。
通过以上步骤,取保候审程序可以正式解除,被取保候审人将被解除监督与约束。
建议:
在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时,建议详细说明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确保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以便顺利办理解除手续。
如果涉及保证金退还,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并确认退还流程,避免因延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