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审理前的准备
送达诉状副本
调查收集证据
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
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
庭审准备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宣布法庭纪律
宣布案由
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名单
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
被告答辩
出示证据
宣读鉴定意见
宣读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
案件评议
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
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最终决定
宣告判决
法院根据评议结果,公开宣告判决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案件审理的完整流程,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