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汽车的破产程序始于 2020年8月24日,当时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杭州万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长江汽车的破产清算一案。随后,法院指定了管理人,并安排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
在破产程序中,长江汽车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需要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同时,法院也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此外,长江汽车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欠薪欠款问题持续发酵,许多员工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公司的高层人士也证实,法院指派的管理人已经进驻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而股东和实控人则不再参与公司运营。
总的来说,长江汽车的破产程序已经由法院受理,并正在进行相关的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