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破产
债务人、债权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对破产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通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发出公告,通知他们有关破产程序的信息。
债权申报
已知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在3个月内申报债权。未按时申报的债权人可能被视为放弃债权。
法院宣告
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后,将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该裁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公开进行,通知债务人和债权人。
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将立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管理权移交至破产管理人,债务人的商业活动受到限制或停止。
清算过程包括财产评估、债务确认、债权清偿等,最终由法院或相关机构根据清算结果和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后果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将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并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如财产被清算、债务人被限制高消费等。
总结:
破产宣告是一个涉及申请、受理、债权申报、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及法律后果的复杂程序。在整个过程中,法院、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