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程序涉及一系列标准化的步骤,旨在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资助管理程序的主要环节:
申请程序
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程序
班主任初步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
初步审核后,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发放程序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经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批复和资金到位后,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对已申请了国家助学金,但中途开除、退学、休学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停发其国家助学金。
监督与管理
各学院各系成立评议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认定资格。
学院各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告知,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告知提出详细规定。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录入省资助系统。
国家奖助学金评估成果在校园网上公告七天。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审批,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纸质材料。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校反馈获奖助学生信息。
资助中心按照财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奖助学金划入学生个人银行帐户。
制度与宣传
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资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和管理要求。
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困难生认定与评议
秋季学期开学启动困难生认定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班主任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会议,向各班主任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及符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
班主任向本班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并在开学1-2周内由班主任收集困难生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并统一交由困难生认定小组讨论通过。
对困难生申请材料的审核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财务与监督
督促各级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督促各级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适时对有关受助学生使用资助金的情况进行调查;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资助管理体系,旨在确保资助资金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同时维护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