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破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格审查
教师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论文发表刊物材料、教学成果证明、教学改革创新方案等,由学院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会根据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破格申报的条件。
专业组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会由专业(学科)组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据,但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专家评审
教师需要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会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投票表决
申请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需获全体聘委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有效。
最终评审
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表决的结果,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是否授予教师更高的职称。
公示与公告
评审结果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职称评定结果。
建议教师在申请职称破格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评审通过的可能性。同时,了解并满足破格申报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有助于教师更顺利地完成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