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书记的指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民主选举
村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而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则通过委员会选举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或批准。
上级党组织指派
在特殊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但这并不等同于镇长的直接任命。
审批与备案
村党支部书记的任命需要报上级党委批准,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与考察
支部接到上级党委批复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上级党委在公示结束后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正式选举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先推选支部委员,支部委员确定后,召开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
免职程序
村支书的免职需经过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党委审批。
建议
遵循程序:在指定村支部书记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
透明公开:整个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预。
依法依规:无论是选举还是任命,都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村支部书记的指定既符合组织程序,又体现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