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庭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受理
当事人提交诉讼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
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将进入速裁程序。
速裁庭组成
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案件,或者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庭前准备
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根据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给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
速裁庭依法审理案件,当事人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裁判宣判
法官在审理结束后作出判决。
整个速裁程序的目的是简化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快速审结案件。速裁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