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查阅案卷的程序如下:
获取授权委托书
律师需要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以获得查阅案卷材料的资格。
登记身份信息
律师需要向案卷室登记自己的身份信息,以便备案和核实。
查阅案卷材料
律师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包括案件笔录、证据材料、鉴定意见等。
复印或摘抄案卷材料
根据需要,律师可以对案卷材料进行复印或摘抄,作为代理或辩护的依据。
及时归还案卷材料
律师在完成案卷查阅后,需要按时将案卷材料归还给案卷室,以便其他律师查阅和使用。
提交必要文件
律师在查阅案卷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
遵守时间限制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可以查阅案卷,具体时间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保密义务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律师能够合法、有效地查阅案卷材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