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需要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取保候审的申请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办案机关的审批
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需要缴纳保证金的,确定保证金数额。
决定取保候审
办案机关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执行取保候审
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由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案件移送与审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可以进行辩护,出示证据,质证证人。
判决
最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侦查后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是取保候审后需要走的程序。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或对保证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