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做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在县一级进行的选拔考试,参加者被称为“秀才”。通过乡试,可以晋升为举人,获得一些官职或者称号。
会试:在府一级进行的考试,参加者被称为“贡生”。通过会试,可以晋升为进士,获得更高的官职和地位。
殿试:在京城进行的最后一级考试,参加者被称为“状元”。通过殿试,可以获得高级官职和更高的地位。
举荐制度
地方官员和朝廷官员可以推荐有才能和能力的人担任官职。
门荫入仕
以父祖任高官,其子弟以荫庇而获取官职。
流外入仕
在政府中任吏经一定年限,得从流外转入流内任官。
吏部选官
通过吏部考试判文合格进入科第的称为“入等”,考试拙劣、不合格的称为“蓝缕”。
选期未满而参加考试诗赋文章三篇,合格者称为“宏辞”,试判三条合格的称为“拔萃”。
选中的人即可以授官。
守选
考中进士后,一般要在长安等上三五七年,吏部才有个空位子给你,这段时间叫“守选”。
其他途径
参加科举考试、从军边塞、进入幕府、漫游、隐逸、经人引荐等也是实现做官的途径。
综上所述,唐朝人做官的程序主要包括参加科举考试、举荐制度、门荫入仕、流外入仕、吏部选官等多个途径。其中,科举考试是最为主要的选拔方式,涵盖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这些途径,士人有机会获得官职,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