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组织谈话的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境和目的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程序:
入党申请谈话
谈话导入语: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目的是全面准确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并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教育。
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诫勉谈话
提出建议: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通知谈话对象:提前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告知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组织的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函询: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
提拔谈话
谈话内容:上级组织在提拔干部前进行的谈话,内容通常包括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心和希望或要求等。
纪检委谈话
填写交接单:谈话前,需填写《谈话对象交接单》,由谈话人员、陪同人员、被谈话人签名。
了解健康状况:了解被谈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并告知谈话对象的权利义务。
严格执行谈话方案:谈话时,要严格执行谈话方案,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范围、变更调查方向和事项,笔录需让谈话对象核对。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谈话的正式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旨在帮助谈话对象更好地理解组织的期望和要求,或是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