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递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党员首先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说明转移的原因和目的地党组织。
联系接收党组织
与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联系,确认其是否同意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这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
开具介绍信
如果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并且转出和转入党组织都支持线上转接,那么可以直接在系统内完成转接。
如果不支持线上转接或需要纸质材料,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应填写完整,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转出和转入党组织的全称、转出原因、党费交纳情况等,并加盖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公章。
转交介绍信
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出地主管的组织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如果需要邮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确保介绍信的安全和保密。
报到和审核
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地党支部报到,由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党委网上接收党组织关系(如果支持线上转接)。
党员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核实党员身份)、收入证明材料(计算党费)等必要材料,供转入地党组织审核。
录入系统和回执
转入地党支部在确认党员身份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并给转出地党组织传真或邮寄回执单,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确认。
逐级转接
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尤其是党员的联系方式及介绍信的有效期,向上级党组织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级党组织逐级向上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到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
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向流入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审核和录入
接收地党组织核实转入信息,查核党员档案,核对无误后向下级党组织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基层党委将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反馈转出地党组织。
以上步骤完成后,党员的组织关系即成功转递到新的党组织。在整个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操作,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准确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