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确定管辖法院
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作为管辖法院。
递交起诉材料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其他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
法院审查与立案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与举证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说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
在庭审前,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以便双方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为庭审做准备。
开庭审理
法院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审理期限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有所不同,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和宣判等环节。
审判裁决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判决或裁定。该判决或裁定一经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执行与后续
如果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判决,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或被告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将得以解决。如果被告仍然拒绝履行,原告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直至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建议:
当事人应仔细阅读起诉状和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尽快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法院。
准时出庭参加庭审,以便法院能够全面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裁决。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