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一般的程序:
确认时机
待伤情稳定,功能障碍不再大幅变化时进行鉴定。例如,骨折愈合、颅脑损伤功能稳定后,过早或过晚鉴定都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与权益保障进程。
选定机构
工伤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其他民事侵权致伤选有法医临床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选择时综合资质、信誉、水平与经验,可查许可证、过往案例及咨询了解。
筹备材料
身份证明:伤者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
医疗资料:全套病历,含门诊、住院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事故证明(若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提交申请与缴费
带材料到选定机构,填申请表,如实填个人信息、受伤经过与鉴定项目。
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费,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接受检查
缴费后机构安排时间并通知。鉴定时,专业人员依标准全面检查评估,伤者如实配合各项测试动作与问答。
领取报告
司法鉴定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可延长),劳动能力鉴定60日内(可延长30日)出结果。接到通知后带证件领取,报告具法律效力,用于协商赔偿、申请残疾证与福利等。
总结起来,伤残鉴定需要经过确认时机、选定机构、筹备材料、提交申请与缴费、接受检查及领取报告等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