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
立案单位需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
审批与盖章
填写完毕后,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提交法律文书原件
将审批通过并加盖公章的表格连同在逃人员的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提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
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的详细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从而实现网上追逃的目的。
撤销手续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在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包括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信息更新与修改
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新信息时,应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这些步骤确保了网上追逃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便于各地公安机关协同合作,共同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