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入党申请与推荐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进行登记。
党支部通过党员推荐或群团(28岁以下)组织推荐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教育与考察
制定培养联系人,一般由1-2名正式党员担任。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预审表》,并定期提交思想汇报。
确定发展对象
在听取党小组、联系人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上报,确定拟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包括对其身份、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预审与公示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发展对象材料,确认具备入党条件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书面反馈党支部。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指导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支委会发表意见,与会党员进行讨论和表决。
表决结果需经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党委审批
将支部大会决议连同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入党宣誓
审批通过后,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由党组织主持。
谈话与归档
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并填写谈话情况。
将所有相关材料归档,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建议:
各环节应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程序规范、透明。
注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反馈,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每位党员都有机会发表意见。
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确保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