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并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职级设置:
各镇区、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职级设置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方案需明确职级名称、对应职务级别、晋升条件等。
职级套转:
对符合职级套转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套转,填写相关表格,并报请审批。套转后,相关人员的信息将存入个人档案,并分发给相关部门留存。
职级晋升:
在职级职数限额内,按照任职年限、综合表现等条件进行职级晋升。公务员有两次晋升机会,晋升后任职年限清零。
测评考核:
对拟晋升职级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测评结果将作为晋升职级的依据。
征求意见:
对拟晋升职级人员的廉洁自律和计划生育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集体研究:
根据测评考核结果和征求意见情况,由相关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员名单。
公示:
将拟晋升职级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批。
后续管理:
各单位完成职级套改和晋升后,组织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统筹,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提供晋升机会。
这些程序确保了职级并行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旨在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