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谅解书的一般程序如下:
真诚悔罪与赔偿
犯罪嫌疑人或家属需真诚悔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实际行动表达歉意和决心。
取得被害人谅解
嫌疑人或家属需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沟通,取得对方的谅解,并确保谅解是自愿达成的,没有强迫或欺诈行为。
撰写谅解书
谅解书应包含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收条三部分,内容需双方商议确定,明确表达被害人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违法行为已给予彻底的理解及宽容。
提交谅解书
谅解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
直接提交给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并提交相关提交信息。
如果司法机关有指定的提交渠道或系统,应按照其规定进行提交,如网上平台、电子邮件等。
在提交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格式符合要求,且内容准确无误。
审查与备案
司法机关在收到谅解书后,会进行审查和备案,确保谅解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量刑的影响
谅解书在刑法上具有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但具体减刑标准略有区别。
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诚恳和耐心,尊重被害人的感受,确保谅解书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获得最大的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