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田权属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确权申请以及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书、土地调查测量报告等。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土地权属材料。
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测绘队伍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
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对地图及地籍调查结果、权属来源进行审核。
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
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
发证
权利人领取土地权利证书。
确权结果还会录入土地管理电子平台,纸质文件归档,便于信息管理。
公示
审批通过后,会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则进行确权发证。
建议
在进行农村农田权属认定时,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和提交。
在调查、审核和审批过程中,保持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补充或修正所需材料。
-确权和登记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土地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