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立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婚姻情况证明、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或单位的审核意见等。
提交申请
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申请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到户口所在村委会或单位进行审核并盖章。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户籍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办理分户手续,并制发新的《户口簿》。
办理时限
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注意事项
分户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分家、分吃、分住原则,并且需要村(居)委会确认的分家分房协议和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原籍已拥有独立房产,则不能再单独立户。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农村立户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