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入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撰写入党申请书,表达自己的入党意愿和动机。
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初步培训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
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和听取群众意见后,申请人可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政治审查和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参加由党组织或党校组织的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
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党员需经过一定期限的预备期,期间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教育,争取在一年之内转正成为正式党员。
转正申请和公示
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可以申请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党委审批
公示期满后,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并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学校或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要求应以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党组织规定为准。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新教师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入党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