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交押金的程序如下:
决定退还保证金:
派出所首先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即押金。
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通知银行退还:
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付通常需要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直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支付。
原则上讲,这笔押金应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同时还需要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缴纳流程:
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或者家属、法定代理人以及单位携带交纳保证金通知书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通知书上明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
缴纳人拿着银行开具的回执单交付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局工作人员,由其将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
建议:
犯罪嫌疑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应确保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在保证金退还时,应仔细核对《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的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字或盖章手续,以确保顺利拿到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