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缔结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出要约: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应包含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及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
接受要约(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并作出相应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协商合同条款:
在要约和承诺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签字盖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后,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证明合同的正式性和双方的同意。
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建议在合同缔结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均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