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调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调解
医患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赔偿数额。
调解过程
调解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可以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调解应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达成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
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解决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解决途径
医患双方还可以选择自行协商、申请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也可以提供调解服务。
调查与结论
在调解过程中,卫生部门会组织调查,核实真相,并可能组织专家分析讨论,明确纠纷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防范与建议
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帮助医疗机构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咨询服务
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调解程序和权益。
以上是医患纠纷调处的一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医患纠纷时,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合法、公正、高效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