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检疫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报检疫
货主在动物离开产地前,应提前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动物的健康证明、运输工具的消毒证明等。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会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核实和检疫。
产地检疫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核实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查验动物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所佩戴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临床健康检查:通过动物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是否正常,判断其健康与否,并对个别疑似患病动物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
实验室检测:对需要实验室检测的动物,进行疫病检测,确保动物体内不携带疾病病原体。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放行。
检疫结果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证明该批动物已经通过了检疫,并且可以放行。如果未通过检疫,动物将被隔离或者承担其他相应的处置措施。
样品管理
实验室应有《样品管理程序》,包括样品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程序。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样品的管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原始性,满足检测的需要,同时满足诚信服务、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需要。
以上是产地检疫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