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销户需要以下手续:
死亡注销
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诊断证明(司法部门死亡鉴定)
提出注销申请等相关手续
被征集服现役注销
申报迁出登记
申请注销等相关手续
出国出境定居注销
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
加入外国国籍注销
凭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
定居国外注销
凭住在国(地区)出具的足资证明其定居该国的有关证件、证明
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证件、证明的相应翻译件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
重复注册户口注销
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
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建议在办理户籍销户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