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活动遵循的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立法原则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立法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符合宪法的精神。
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内容、立法程序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立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受到立法监督。
立法步骤和方式
立法步骤是对立法活动先后顺序的具体安排,立法方式是对立法活动运作方法的规定。
立法程序具有确定工作顺序和固定活动步骤的功能,所有立法环节必须遵守的程序。
立法程序的基本环节
法律案的提出:具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的提案和建议。
法律案的审议:立法机关对法律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包括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和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
法律案的表决与通过:立法机关对法律案经过审议后提出的表决稿,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活动。一般法律要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或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
法律的公布:立法机关将获得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众的一个法定程序。
立法的辅助程序
立法准备阶段:包括确定立法项目、采纳立法建议、接受立法创议、作出立法决策、确定法律草案起草机关、决定委托起草和起草法案等程序。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包括提出法案、法案注册、法案列入议程、审议法案基本程序、委员会审议、大会审议、大会报告、协调或协商有关问题、表决法案、复议法案、公决法案、批准法案、法案或法的备案和公布法等程序。
立法完善阶段: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程序,法的编纂程序和立法解释程序等。
特定立法程序
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政府规章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工作程序。
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动议、预告、听取意见(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信函、电子邮件等)、决定和公布等步骤。
这些程序规定确保了立法活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透明性,使立法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