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阶段
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审理前准备阶段
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期间双方可以互相拿出自己的相关证据,并进行调解。
开庭阶段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通知并告知相关涉案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及其他相关事项。
法庭调查: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顺序分别进行宣读起诉状、应诉答辩、举证、质证、法官发问、互相发问等程序,查清案件的事实经过。
法庭辩论:先由法官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之后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针对争议焦点发表辩论观点。
被告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
评议和宣判阶段
合议庭进行评议,审判长宣布休庭,以便合议庭成员进行讨论和评议。
经过评议后,审判长会宣布宣判。
上诉和复核阶段(针对民事和刑事诉讼):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引起二审程序。
对于特殊案件,还可以经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次审理。
司法审判的整个流程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每个阶段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审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