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留置报批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16:01:19 手机游戏

解除留置的报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部门提出解除留置措施的意见

调查部门在认为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时,提出解除留置措施的意见。

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解除留置措施的意见需要报请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

填写解除留置决定

审批通过后,填写解除留置决定书,并送达执行单位。

通知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

解除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家属。

办理交接手续

调查人员应当与交接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其在《解除留置通知书》上签名。

记录拒绝签名或捺指印的情况

如果被留置人员拒绝签名或捺指印,调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上记明。

备案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集体研究决定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报批

在特殊情况下,留置时间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且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公安机关协助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以上步骤确保了解除留置措施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