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履行报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递交申请
将报批申请材料递交给项目所在地的发展和委员会或规划局,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初审
发展和委员会或规划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现场勘察与听证
项目所在地的发展和委员会组织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方案论证与评审
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经过咨询论证、审批、公示等程序后获得通过。
召集评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估和讨论,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建设。
颁发批复文件
根据评审会的决议,发展和委员会或规划局颁发批复文件,确定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条件。
后续手续办理
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和批准等。
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包括施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等。
严格会议报批程序
各部门单位拟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全性工作会议,要在年初提出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政府统一支配部署。
在年初方案之外还需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庆典活动,除特殊紧急状况外,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请示。
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经政府同意召开的全性工作会议也要把握规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要求党委书记参与。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报批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