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想要解除失信状态,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主动申请解除
被执行人若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申请。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提前申请解除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状态。
与申请人和解
失信被执行人若能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协议内容,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法院在确认履行完毕后,将撤销失信信息。
等待自动解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可延迟1-3年。
期限届满后,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建议
及时履行义务:失信人应首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这是解除失信状态的最直接方式。
和解协议:若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可加快解除失信状态的过程。
法律咨询: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